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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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
产品介绍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公开披露公告、征集合乎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吉林市产权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制企业。标的营业范围应包含粮食相关项。
3.承租期间,未经房屋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及出租方同意,不得自行拆改等改变内部格局行为。如需装修装饰,需要向出租方报备。4.承租方应与“蛟河市商务局”签署租赁协议。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者入股、抵押,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非法活动。6.承租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一定要遵守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地方行政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7.水、电、供热、物业费、税费等因承租方经营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房屋以现状出租,如须修理、修缮,相关联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特别提示:(一
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了解标的的所有情况,查验标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对今后也许会出现的问题做出自己的判断,最终承租方在成交前未详细咨询标的现状的,待成交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也表示对该标的瑕疵、现状认可,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
(二)如果意向承租方出现违约情形,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产权中心账户,扣除双方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
若弥补差额后仍有剩余,或再次成交价高于此次成交价、不需补差额的,剩余部分返还给该承租方,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产权中心及相关方有向承租方追索的权利。(三)本标的承租方须向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参与承租。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以下情形时,出租方可根据信息公开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F.意向承租方存在别的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相应的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